官方微博:

政策解读

物流政策一大波法规政策来袭,快递业将从这些方面受到影响!

  • 时间: 2017-11-07 10:21:31
  • 点击率: 748


中国快递业在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与百姓的生活已息息相关,涉及到快递业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多。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多个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其中不乏涉及到快递的内容。

建议起草制定“物流法”

11月4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发布《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报告显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财经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91件。其中,关于制定“物流法”的议案2件,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起草工作。

全国人大财经委称,“建议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对快递等相关问题的研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论证工作”。

电商经营者应承担运输责任

11月4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分组审议。据了解,草案二审稿增加多项与快递相关的规定。

二审稿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应按照承诺或与消费者约定的方式、时限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或服务,并承担商品运输中的风险和责任。但消费者与电子商务经营者约定另行选择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的除外。

在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方面,草案规定电子商务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商品。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为电子商务提供快递物流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应当符合承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经当面查验无异议的,收货人应当签收。

刷单最高罚200万

全国人大常委会4日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

众所周知,近些年来,针对提高销售量、提高信誉的需求,一些经营者利用快递空包帮助卖家提高交易量进行“刷单”,制造了虚假的商业信用,给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

新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根据新法,存在上述行为,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快递业或迎“限塑令”

11月2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了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注意到快递包装废弃物的问题,有的委员建议政府部门对这类新兴垃圾的处理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要求快递公司使用可降解的包装材料,鼓励回收、循环利用。

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在回答如何治理电子商务、快递业等领域过度包装时表示,将及时调整相关的政策,准备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调整“限塑令”,研究制定在电商、快递、外卖等行业率先限制一系列不可降解塑料包装使用的相关实施方案,并且督促地方,特别是城市加大落实的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邮政局、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环护部、住建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将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驱动、源头治理,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推进源头治理,增加绿色快递服务产品供给,提高快递业包装领域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包装耗用量,减少环境污染。

 

来源:中国邮政快递报,快递物流咨询网

  • 电话咨询

  • 010-68519188
  • 010-68519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