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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促进义乌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

  • 作者: 超级管理员
  • 时间: 2014-09-15 1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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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近日,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义乌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该《意见》自义乌保税物流中心正式封关运行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

  根据《意见》规定,市财政将通过“一贴一奖二补”鼓励进口贸易企业充分利用义乌保税物流中心的政策、功能和区位优势,集聚进口资源,优化我市对外贸易结构,促进义乌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打造亚太地区物流高地。

  “一贴”:提供贴息,鼓励企业拓展业务。对企业开展保税仓单抵押融资业务发生的银行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予企业50%的贴息,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

  “一奖”:发放奖励,鼓励企业规模升级。重点加大对进口日用消费品的奖励力度,对年入库(日用消费品)进口货值达到100万美元(含)以上的企业,奖励10万元人民币;年入库进口货值每增加100万美元,增加奖励10万元人民币;最高奖励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二补”:定额补贴和比例补贴。定额补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对进口货物在义乌通关的企业,给予进口转关费用补贴:从宁波、上海转关的,分别给 予300元/票、500元/票补贴,同时对需要检疫薰蒸的,分别给予1000元/车、2000元/车运输过夜费补贴和80%的检验检疫费用补贴;另对需从 上海转关的,给予2500元/自然箱的运输补贴。

  比例补贴,提升仓库使用效率。对年入库进口货物量与租用仓库面积比例达到1标准箱/3㎡以上的、1标准箱/6㎡—1标准箱/3㎡之间的和1标准箱/10㎡—1标准箱/6㎡之间的,分别给予100%、60%、30%的补贴。(摘自:义乌商报 通讯员何洋张婉君 商报记者张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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